期货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高风险高收益的特性一直吸引着众多投资者。中国期货市场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已逐步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市场体系和监管框架。本文将从风险管理和交易技巧两个维度,对中国期货市场进行深度剖析。
从风险管理角度看,中国期货市场主要面临三类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杠杆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源于商品价格受供需关系、宏观经济、政策调控等多重因素影响;杠杆风险则由于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放大收益的同时也放大了亏损;流动性风险在部分品种上表现突出,特别是当市场出现极端行情时。针对这些风险,投资者应建立科学的风险控制体系,包括但不限于:严格设置止损点位、合理控制仓位规模、分散投资组合等。
在交易技巧方面,成功的期货交易需要掌握三大核心要素:市场分析能力、交易策略和心态管理。技术分析方面,中国投资者普遍采用K线形态、均线系统、MACD等技术指标;基本面分析则需要关注产业政策、库存变化、进出口数据等。值得关注的是,随着程序化交易的普及,量化交易策略在中国期货市场的应用日益广泛,这要求投资者具备更强的数据分析和算法开发能力。
中国期货市场的特殊性还体现在政策市特征明显。监管部门的窗口指导、交易规则的临时调整、保证金比例的变动等,都可能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例如2021年针对部分商品期货的调控政策,直接改变了相关品种的价格运行轨迹。这就要求投资者必须具备敏锐的政策解读能力,及时调整交易策略。
从参与者结构来看,中国期货市场仍以散户为主,但机构投资者的比重正在稳步提升。这种结构导致市场容易出现过度投机和非理性波动。对此,成熟投资者应当学会识别市场情绪,避免陷入群体性非理性行为。同时,随着原油期货、铁矿石期货等国际化品种的推出,中国期货市场与国际市场的联动性增强,这要求投资者具备全球视野。
在交易工具选择上,中国期货市场提供了丰富的风险管理工具。除传统的期货合约外,期权工具的推出为投资者提供了更灵活的风险管理手段。例如,买入看跌期权可以对冲价格下跌风险,而卖出看涨期权则能增强收益。不同工具的巧妙组合,可以构建出适应各种市场环境的交易策略。

值得强调的是,期货交易的成功不仅依赖于技术层面的精进,更需要建立正确的交易理念。许多投资者失败的原因不在于分析能力的欠缺,而在于无法克服人性弱点—贪婪与恐惧。建立交易纪律、保持心态平和、坚持长期主义,这些看似简单的原则往往是区分成功者与失败者的关键。
展望未来,随着中国期货市场国际化进程的推进和金融衍生品创新的加快,市场深度和广度将持续拓展。对于投资者而言,这既意味着更多的机会,也预示着更大的挑战。唯有不断学习、完善自我,方能在变幻莫测的期货市场中行稳致远。
中国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与交易技巧是一个需要持续学习和实践的课题。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个性化的交易计划,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合理收益。记住,期货交易的终极目标不是一夜暴富,而是实现财富的稳健增值。
期货好做吗?有什么好的操作技巧吗?
在看似简单的开仓、平仓背后是复杂的交易理念和交易思想,想要在期货市场上生存并盈利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要知道,金融市场里赚钱的永远是少数!要做那少数人中的一份子,你要付出多少的努力就可想而知了。跟你说一个简单的控制期货风险的操作技巧:要知道,在想到利润之前首先要想到的是风险!期货里爆赚爆亏的人太多,比爆赚爆亏更重要的是长久而稳定的盈利!
期货交易要注意什么?操作技巧?
一、开仓 客户在按规定足额缴纳开户保证金后,即可开始交易,进行委托下单。 所谓开仓就是下单,是指客户在每笔交易前向期货经纪公司业务人员下达交易指令,说明拟买卖合约的种类、数量、价格等的行为。 通常,客户应先熟悉和掌握有关的交易指令,然后选择不同的期货合约进行具体交易。 (一) 常用交易指令 国际上常用的交易指令有:市价指令、限价指令、止损指令和取消指令等。 我国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交易指令有两种:限价指令和取消指令,交易指令当日有效。 在指令成交前,客户可提出变更或撤销。 1、 市价指令 市价指令是期货交易中常用的指令之一。 它是指按当时市场价格即刻成交的指令。 客户在下达这种指令时不须指明具体的价位,而是要求期货经纪公司出市代表以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好价格达成交易。 这种指令的特点是成交速度快,一旦指令下达后不可更改和撤销。 2、 限价指令 限价指令是指执行时必须按限定价格或更好的价格成交的指令。 下达限价指令时,客户必须指明具体的价位。 它的特点是可以按客户的预期价格成交,成交速度相对较慢,有时无法成交。 3、 止损指令 止损指令是指当市场价格达到客户预计的价格水平时即变为市价指令予以执行的一种指令。 客户利用止损指令,既可以有效地锁定利润,又可以将可能的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还可以相对较小的风险建立新的头寸。 4、 取消指令 取消指令是指客户要求将某一指令取消的指令。 客户通过执行该指令,将以前下达的指令完全取消,并且没有新的指令取代原指令。 期货经纪公司对其代理客户的所有指令,必须通过交易所集中撮合交易,不得私下对冲,不得向客户作获利保证或者与客户分享收益。 (二) 下单方式 客户在正式交易前,应制定详细周密的交易计划。 在此之后,客户即可按计划下单交易。 客户可以通过书面、或者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向期货经纪公司下达交易指令。 具体下单方式由如下几种: 1、 书面下单 客户亲自填写交易单,填好后签字交由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再由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通过报单至该公司在期货交易所场内的出市代表输入指令进入交易所主机撮合成交。 2、 下单 客户通过直接将指令下达到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再由交易部通知出市代表下单。 期货经纪公司须将客户的指令予以录音,以备查证。 事后,客户应在交易单上补签字。 期货经纪公司在接受客户指令后,应及时通知出市代表。 出市代表应及时将客户的指令输入交易席位上的计算机终端进行竞价交易。 (三)竞价 国内期货合约价格的形成方式是:计算机撮合成交 计算机撮合成交是根据公开喊价的原理设计而成的一种计算机自动化交易方式,是指期货交易所的计算机交易系统对交易双方的交易指令进行配对的过程。 这种交易方式具有准确、连续等特点。 国内期货交易所计算机交易系统的运行,一般是将买卖申报单以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 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自动撮合成交,撮合成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价格。 开盘价和收盘价均由集合竞价产生。 开盘价集合竞价在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每一交易日开市前5分钟内进行,其中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价格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开市时产生开盘价。 收盘价集合竞价在某品种某月份合约每一交易日收市前5分钟内进行,其中前4分钟为期货合约买、卖价格指令申报时间,后1分钟为集合竞价撮合时间,收市时产生收盘价。 交易系统自动控制集合竞价申报的开始和结束并在计算机终端上显示。 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 高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产生的价格的买入或卖出申报,根据买入申报量和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四) 成交回报与确认 当期货经纪公司的出市代表收到交易指令后,确认无误后以最快的速度将指令输入计算机内进行撮合成交。 当计算机显示指令成交后,出市代表必须马上将成交的结果反馈回期货经纪公司的交易部。 期货经纪公司交易部将出市代表反馈回来的成交结果记录在交易单上并打上时间戳记后,将记录单报告给客户。 成交回报记录单应包括以下几个项目:成交价格、成交手数、成交回报时间等。 客户对交易结算单记载事项有异议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向期货经纪公司提出书面异议;客户对交易结果单记载事项无异议的,应当在交易结算单上签字确认或者按照期货经纪合同约定的方式确认。 客户既未对交易结算单记载事项确认,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对交易结算单的确认。 对于客户有异议的,期货经纪公司应当根据原始指令记录和交易记录予以核实。 以上是开仓的相关问题,新手做注意不要开错仓,如开空单弄成开多。 其次不要开错合约。 再次就是不要开错价格,最后不要开错手数,即计划开一手结果开了10手。 二、持仓 交易者手中持有合约称为持仓。 首先注意仓位风险即资金管理风险,比如开仓后是否有盈利,仓位是否过重。 其次注意持仓时间,具体上要根据自己的交易策略来定,比如短线、中线、长线。 再次注意交易目的,是投机、套利、套期保值。 三、平仓 是指期货交易者买入或者卖出与其所持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了结期货交易的行为。 1、注意不要把平仓做成开新仓。 2、要注意避免被强制平仓。 个人主要是亏损时,保证金不足履行合约会被强平。 (所谓强制平仓就是对会员或投资者违规超仓的或者未按规定及时追加交易保证金的,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交易所对违规会员采取强行平仓措施。 ) 3、注意避免被强制减仓。 交易所强制减仓制度是为了规范市场发展,避免多空恶性炒作而作的系统规范。 (所谓强制减仓是指交易所将当日以涨跌停板价申报的未成交平仓报单,以当日涨跌停板价与该合约净持仓盈利客户(或非期货公司会员,下同)按持仓比例自动撮合成交。 ) 以上就是开仓、持仓、平仓应注意的问题,很全面了。
在期货的牛市过程中,如何防范交易风险
期货市场是不存在熊牛之说,上涨下跌都能赚钱,最怕的是价格平稳不动。 一、防范期货交易风险的措施1、充分了解和认识期货交易的基本特点。 投资者进入期货市场前必须对期货交易有足够的了解和认识,掌握识别交易中欺诈行为的方法,维护自身权益。 2、慎重选择期货公司。 认真了解期货公司的资信情况、经营业绩、业务资格以及有关的规则和制度。 选择安全可靠的期货公司,降低不必要的风险。 3、制定并执行正确的投资策略,将风险降至可以承受的程度。 投资者在开始交易前要认真考虑期货风险,正确评估自身经济实力,分析期货价格变动规律,制定并执行正确的投资策略,降低投资风险。 4、规范自身行为,提高风险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 投资者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等,约束自身行为,严禁违法交易,不断提高业务技能,严格履约。 同时,提高风险意识,增强心理承受能力。 二、期货的投资风险1、杠杆使用风险资金放大功能使得收益放大的同时也面临着风险的放大,因此对于10倍左右的杠杆应该如何用,用多大,也应是因人而异的。 水平高一点的可以5倍以上甚至用足杠杆,水平低的如果也用高杠杆,那无疑就会使风险失控。 2、期货相关图片强平和爆仓风险交易所和期货经纪公司要在每个交易日进行结算,当投资者保证金不足并低于规定的比例时,期货公司就会强行平仓。 有时候如果行情比较极端甚至会出现爆仓即亏光帐户所有资金,甚至还需要期货公司垫付亏损超过帐户保证金的部分。 3、交割风险普通投资者做多大豆不是为了几个月后买大豆,做空铜也不是为了几个月后把铜卖出去,如果合约一直持仓到交割日,投资者就需要凑足足够的资金或者实物货进行交割(货款是保证金的10倍左右)。 三、期货市场的特点:1、参与期货交易的商品通常价格波动较为频繁,期货价格易与现货价格产生强烈的共振,扩大风险面,在现货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剧风险度;2、期货交易也不同于一般的现货交易,期货交易是连续性的,因此就存在延伸风险、引发连锁反应的可能;3、和股市等相比,期货交易具有“以小博大”的特征,投机性更强,因此投资者的过度投机容易诱发更多的风险行为,增加了风险产生的可能;4、期货交易在很大程度上是针对未来不同预期的较量和争夺,未来不确定性因素多,预测的难度大,投资者产生分歧的可能性也有所提高,所以这一点也增加了期货市场的不确定性风险。 四、期货基e68a84e8a2ad33本制度1、持仓限额制度持仓限额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为了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度集中于少数投资者,对会员及客户的持仓数量进行限制的制度。 超过限额,交易所可按规定强行平仓或提高保证金比例。 2、大户报告制度大户报告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某品种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达到交易所对其规定的头寸持仓限量80%以上(含本数)时,会员或客户应向交易所报告其资金情况、头寸情况等,客户须通过经纪会员报告。 大户报告制度是与持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的制度。 3、实物交割制度实物交割制度是指交易所制定的、当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将期货合约所载商品的所有权按规定进行转移,了结未平仓合约的制度。 4、保证金制度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作为其履行期货合约的财力担保,然后才能参与期货合约的买卖,并视价格变动情况确定是否追加资金。 这种制度就是保证金制度,所交的资金就是保证金。 保证金制度既体现了期货交易特有的“杠杆效应”,同时也成为交易所控制期货交易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 5、每日结算制度期货交易的结算是由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的。 期货交易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期货交易的结算实行分级结算,即交易所对其会员进行结算,期货经纪公司对其客户进行结算。 6、涨跌停板制度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7、强行平仓制度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的交易保证金不足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或者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超出规定的限额时,或者当会员或客户违规时,交易所为了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实行强行平仓的制度。 简单地说就是交易所对违规者的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 8、风险准备金制度风险准备金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从自己收取的会员交易手续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确保交易所担保履约的备付金的制度。 交易所风险准备金的设立,是为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转而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不可预见的风险带来的亏损。 交易所不但要从交易手续费中提取风险准备金,而且要针对股指期货的特殊风险建立由会员缴纳的股指期货特别风险准备金。 股指期货特别风险准备金只能用于为维护股指期货市场正常运转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交易所不可预见风险带来的亏损。 风险准备金必须单独核算,专户存储,除用于弥补风险损失外,不能挪作他用。 风险准备金的动用应遵循事先规定的法定程序,经交易所理事会批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按规定的用途和程序进行。 风险准备金制度有以下规定:(1)交易所按向会员收取的手续费收入(含向会员优惠减收部分)20%的比例,从管理费用中提取。 当风险准备金达到交易所注册资本10倍时,可不再提取。 (2).风险准备金必须单独核算,专户存储,除用于弥补风险损失外,不得挪作他用。 风险准备金的动用必须经交易所理事会批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按规定的用途和程序进行。 9、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也称公示制度、公开披露制度,为保障投资者利益、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将其自身的财务变化、经营状况等信息和资料向监管部门和交易所报告,并向社会公开或公告,以便使投资者充分了解情况的制度。 它既包括发行前的披露,也包括上市后的持续信息公开,它主要由招股说明书制度、定期报告制度和临时报告制度组成。